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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3/3 16:23:55 发布者:武汉百特纯大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185

    2013年,面对生猪价格提前快速下跌、人感染H7N9流感疫情冲击家禽业、牛羊肉价格持续攀升、奶牛散养户弃养退出等严峻挑战,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着力发展生产保供给,强化监管保安全,综合施策保生态,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据国家统计局预计,2013年猪牛羊禽肉、禽蛋、牛奶产量分别达到8373万吨、2876万吨和3531万吨,总体保持稳定。饲料产品质量卫生指标监测合格率96%,畜产品“瘦肉精”例行监测合格率99.7%,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100%,全年未发生重大生鲜乳和饲料质量安全事件,畜牧业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年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突破10.6亿吨,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4.2%,为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草原生态安全面临新的任务和要求。新形势下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推动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建设发展,驱动产业竞争,用市场机制倒逼畜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各畜种均衡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凝聚共识,勇于突破制约畜牧业发展的各种瓶颈和障碍,在产业组织形式、环保养殖模式、金融保险支持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所作为,努力走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确保质量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现代畜牧业发展道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畜牧业发展要紧紧围绕农业部党组“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目标任务,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目标不动摇,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信息化,进一步增强畜禽综合生产能力,努力保障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稳定提高畜禽综合生产能力

  1.稳定畜牧业生产能力。继续坚持“稳生猪、保家禽、促牛羊”的方针不动摇,加强形势研判和生产技术指导,促进生产平稳发展。实施《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3-2020年)》,积极争取并落实扶持牛羊肉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开展家禽产品专题宣传,科学引导舆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

  2.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场监管,进一步提高辐射带动效果。组织实施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和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改善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条件。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为契机,立足指导和服务职能,研究和推广高效、经济、适用的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模式。

  3.加快现代畜禽种业建设。加强生猪核心育种场监管,加快推进生猪联合育种。实施奶牛和肉牛遗传改良计划,加强生产性能测定,遴选肉牛核心育种场,推进奶牛种公牛自主培育。开展国家蛋鸡核心育种场和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组织制定肉鸡、肉羊遗传改良计划。认真落实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强化项目规范管理。继续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修订发布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实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4.完善畜牧业发展金融保险政策体系。总结地方成功经验,加强政策研究,深化与金融、保险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畜牧业金融贷款扶持,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抵押质押范围,推动建立银行、政府、企业和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推动规模养殖生猪价格保险政策扩大试点,争取扩大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积极发挥市场作用促进现代畜牧业建设。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强化畜牧业信息监测预警

  5.全面加强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设全新畜牧业“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软件平台,打造高效数据采集分析和发布系统。实施畜牧业统计监测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推进考评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探索网络远程培训和视频培训等方式,改进现场集中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工作覆盖到一线信息采集人员。继续完善监测数据采集上报的核查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6.拓宽畜牧业企业监测范围。依托畜牧业移动监测平台,探索将畜牧业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纳入监测范围的有效途径。抓住生猪屠宰这一关键环节,探索实施生猪屠宰企业跟踪监测制度,实现对生猪生产、屠宰等多环节监测。

  7.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依托新软件平台,建设全新畜牧业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发布畜牧业生产和市场监测信息,适时发布预警信息。继续开展生猪预警指数研究,探索养殖户易懂、好理解的公共预警方式。探索建设面向养殖企业(场)的畜牧业生产网络实名动态调查系统,建立信息采集和反馈服务互动机制。

  8.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测工作。继续强化数据采集上报环节的督促管理,强化信息采集人员的培训,逐步构建覆盖持证生鲜乳收购站的全口径监测系统。

  三、加快建设现代饲料生产体系

  9.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审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加快制定完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制度、程序和规范,加强审核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饲料行政许可信息系统维护,确保饲料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按时完成。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进行政审批延伸绩效考核,为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制定饲料添加剂和单一饲料生产许可条件。做好进口产品登记和新产品评审工作。

  10.全面推进饲料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出台为契机,面向饲料企业和基层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督促饲料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体系,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继续组织实施规范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开展专家现场指导和达标评估。组建规范专家队伍,为规范正式实施后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基础准备。

  11.完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继续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卫生状况监测、饲料中禁用物质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监测,对各类已知风险和突出问题保持持续跟踪。以全面管控风险、有效预防非法添加为重点,研究完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思路。

  12.继续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开展重点省份跨省拉网监测,对禁止使用的“瘦肉精”类物质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省际协调和部门协作,严查“瘦肉精”违法案件,严打“瘦肉精”源头。

  13.加强饲料产业发展指导与服务。做好饲料生产形势监测,加强月度与季度会商,指导饲料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加强秸秆养畜项目实施管理,总结推广秸秆处理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对照《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制定完善配套的安全使用规范。围绕饲料资源、行业转型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战略研究。

  四、持续推进草原保护建设

  14.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推进《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加快划定基本草原。对已划定的基本草原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确保基本草原“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深入研究草原生态红线保护工作。

  15.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继续配合中农办推动出台草原承包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牧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开展草原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探索工作方法和经验。

  16.深入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会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开展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调研评估。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政策效应评估研究,合理制定补贴标准,科学界定政策实施周期,进一步稳定、完善和强化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17.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力度。在巩固工程成效的基础上,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科学布局草原围栏,实行重度退化草原补播改良。争取加大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工程二期投入力度,做好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相关工作。争取启动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南方草地开发利用和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18.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重点督促牧区省区用好草原补奖政策扶持草原畜牧业转型的专项资金,提高草原畜牧业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实施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和草原防灾减灾工程,加强品种改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提高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加快建设现代奶业

  19.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监管。深入开展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恶意争抢奶源行为,维护奶源市场秩序。全面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为重点,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坚决打击各种违法添加行为。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生鲜乳质量安全事件。开展奶站信息化管理试点,提高生鲜乳监管工作水平。

  20.加快推进奶业生产转型升级。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建设的规范和指导,推动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争取将存栏100-300头的养殖小区纳入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支持范围,优先支持乳品企业自建自控养殖场和小区改善生产条件。探索加大对奶农合作社和家庭牧场的支持力度,提高奶农组织化程度,推动地方开展生鲜乳收购参考价试点。

  21.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的要求建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提高国产苜蓿优质率。优先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基地建设饲草料基地,促进草畜配套,优化奶牛饲料营养结构。强化项目示范带动,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广泛宣传政策效果。

  六、做好畜牧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

  22.推动畜牧业科技进步继续组织开展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运行情况调研,强化技术体系与产业的有效联结。研究提出畜牧业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需求,争取种业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养殖技术模式研究示范等重点项目立项。加强畜牧业领域科技支撑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的过程监督管理。完成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加快推进畜牧业和饲料工业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应用。创新技术培训手段,组织开展直接面向中小规模养殖户的培训活动。

  23.加强政策评估和战略性研究。全面梳理畜牧业扶持政策,评估畜禽生产补贴等重点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有效支持方式。围绕现代畜牧业发展转型,开展畜牧业信息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主要畜产品消费状况与趋势和畜牧业生产基本技术参数调查等研究工作。

  24.强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做好各类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加强已立项项目的实施进度跟踪,督促各地做好项目总结验收。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职责,确保项目资金效果。继续组织开展部省联合检查,强化项目检查成果运用。

  25.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围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努力营造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七、加强畜牧系统作风行风建设

  26.深入实施绩效管理。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量化指标、划分权重,科学确定绩效管理任务和考核指标。将绩效管理延伸到岗位,加大对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围绕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开展部省绩效延伸考核。有关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后,加强督促指导和管理考核,确保平稳、有序衔接。

  27.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讲真话、讲短话、开短会,减少会议和文件。强化务实、创新、节约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审批、重大项目资金分配等规范化、制度化,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涉牧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协会学会的作用和优势,形成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组织做好“百乡万户”调研等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和合作共建示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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